Re: [分享] 各位老師: 您受夠政府羞辱式的惡修教師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9-03-15 00:58:00
我是沒差啦
只是要注意一下,如果改成用勞基法,我們的身份和一般的勞工沒兩樣
那麼我們的考績就不是教評會打,而是老闆打
那麼老闆要把考績打成四條一還是四條四就是老闆的權利
很久以前台南蘇縣長在推教師只能有25%四條一
終於可以實現了
然後爭取到的權利
政府大可用契約內容補回來,要做就做,不做的話流浪老師一堆搶著做
有特休沒關係,寒暑假把你叫回來學校發呆是老闆對員工正當的指揮監督權
放學可以不接家長電話?
你忘記政府有個大殺招責任制嗎?
如果你都不聽老闆的話
老闆可以拿你怎麼辦?
喔,我們老師的契約都是定期契約
改成一般民法上雇佣契約後,聘期結束後就沒有教師法強制續約的規定
那麼聘期做完要不要續約是老闆的權利
這時候可沒有勞基法11條的適用
當然,以上被砍掉的權利通通都可以用罷工抗議爭取回來
但是我讀歷史這麼久
要享受比一般人還好的權利
不負擔比一般人還重的義務
這個叫特權階級
特權階級通常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3-15 06:15:00
溫水煮青蛙中...砍退休金.砍假.砍甲等.砍碩士改敘..老師,何時有感覺?
作者: optimistic13 (十三少)   2019-03-15 09:56:00
科學園區的輪班星人也是要加班才會年薪百萬啊!至於老師加班部份,學校應該沒有比行政來得慘吧?想想那恐怖的校務評鑑......所以修法讓一般老師多分擔一點點行政工作,讓行政也能早點下班,是哪裡不好了?那您為何不跳槽呢?我是說c老師那麼嚮往百萬年薪,何不跳槽呢?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3-15 11:02:00
wen17可以爬文看看老師的休假跟補休加一加日數多少你講的數字太誇張XD單單特休最高就有30天了...特休規定可查法規違法的不足取 往下比無極限按年資 goole就有XD您該不會是"有心人士"吧XD
作者: optimistic13 (十三少)   2019-03-15 20:57:00
本來就無關,就c老師一直扯......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9-03-17 03:27:00
推原PO的回文,原來是這樣不能罷工!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3-17 06:57:00
給原po,勞權爭取的就是合理的工作條件,你正是在開倒車,講得好像政府像你說的那樣很正常一樣。要那樣耍權威就下台吧!政府這個所謂的老闆根本不是真正的老闆,國家是他自掏腰包蓋的嗎?是我們讓他們上位的!耍什麼威風?做什麼壞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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