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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下周將逐條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草案規定若遭判一年以上
徒刑且獲緩刑等教師、有解聘必要,被稱為「微罪條款」引發爭議
。台科大副教授陳致曉昨表示,他去年發表對台南土地開發案的意
見,被台南市府自訴提告加重誹謗,若判刑確定恐丟工作。
高教工會昨開記者會表示,至少有十六名大專教師因參與社會或政
治運動遭移送或判刑,包括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台大前助理教授
李明璁等,台科大電子工程系副教授陳致曉也是其中之一。未來此
類「社會良心」教師恐都得因公開發聲或行動,而承受解聘威脅風
險。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回應指出,教育部保持最開放的溝通空間
和修法彈性,也不排除回過頭採用原本教師法的條文。
# 說個笑話,搞社會運動起家的執政黨,不准知識分子搞社會運動。
# 429若無法去立院拒絕再審惡修教師法及拒絕專審會入教師法如何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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