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教總聲明稿】針對日前有家長團體質疑

作者: NFTU (全教總)   2019-06-14 10:09:32
【全教總聲明稿】 發稿日期:2019年6月11日
針對日前有家長團體質疑本會接受教育部補助三千萬之事,起因是因為全教總邀請特定團
體公開辯論大學考招的公共政策,這些不同意見的團體不願意辯論,反而刻意丟泥巴,全
教總不願意隨之起舞,但也不能不說明,所以選擇今日說明如下:
一、 所謂「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該委員會是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所組成,法定任務是1.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2.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之計算
。3.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之計算。具體簡單講,就是在審定中央與地方政府教
育經費分擔的計算式,完全不碰觸任何個別補助案,更不用說有「分配」經費的審議。即
便同樣是依法成立的「教育經費分配委員會」,也僅是針對教育部已完成的經費編列是否
合乎相關辦法進行審查,也完全不涉經費的「分配」。這些團體沒有將法律規定和事實了
解清楚,就任意含沙射影,只是讓公共論述品質大幅降低。
二、 所謂「補助三千萬」:公共預算本來就有執行的多元途徑,有些公務預算透過委託
或是補助,結合私部門資源以達到公共行政的目的,這是民主國家常態。現在的事實是執
行這些公務預算,不是只有全教總,一向攻擊全教總的組織也有教育部的補助,不會因為
規模大就有問題,這可由全教總在去年拉下不適任教育部長,平時對抗教育部各項不當政
策,向來以公開透明論述公共政策等等做為得到印證。社會大眾應該是檢視教育部各項補
助或委託案的公共效益,而非不問是非的汙衊。同時,全教總這些補助,主要用在推動教
師專業支持系統、提升教師專業,不可不察。
三、 所謂「理事長不授課」及「代表性」:全教總理事長有授課,與多數學校主任授課
數量相同,這是必須先澄清的。但是,就算全教總理事長不授課也是合理,工會法本就有
明定會務假,例如各國營事業工會均有數人全時間公假處理會務,而全教總會員人數比各
國營事業工會有過之而無不及,給予數位幹部全時間處理會務本就合法、合情、合理。至
於說全教總理事長沒有「代表性」,簡直匪夷所思;全教總是全國最大教師團體,98%會
員是現職教師,且定期改選,如果理事長沒有代表性,請問誰有代表性?
公民團體推動公共政策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方式,但公開論述或指摘應先做好看懂法規
,明瞭事實的基本功課,至少也應該做到基本的查證工作。倘若僅憑個人主觀好惡而做出
與事實不符的論述和指摘,不僅是拉低公民團體的論述水準,更是給青年學子的不良示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