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別:幼兒園商借教育處缺代理教師1名。
(二)名額:1名。
(三)聘期: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01日止。
(四)報名日期:
第4次招考-108年7月25日(四)上午9時至10時00分止。
第5次招考-108年7月26日(五)上午9時至10時00分止。
(五)甄選日期:
第4次招考-108年7月25日(四)上午10時至10分起(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108年7月26日(五)上午10時至10分起(逾時恕不受理)。
(六) 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具有幼兒園教師證書,第2次後放寬為具教保員資格)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七)徵選簡章:http://bit.ly/2M7xI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