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chken (相信)
2019-10-01 21:24:38各位老師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介聘的幾個問題~
我去年2018考上高中正式
目前是第二年。北部人考上高雄學校。
[今年4月份教育部有發布介聘規則的但書.
因結婚或是生活不便可於滿四學期提出介聘申請、不受六學期限制。]
我的例子是已婚且北到南任職並租屋~到明年2020/06滿四學期,想請問明年2020/02我是
否可提出介聘申請?又學校可否拒絕介聘申請?再來明年2月介聘時如果申請育嬰留停.是
否符合但書的四學期(2018/08-2020/01在職+2020/02-2020/07育嬰留停)
(會發問此問題是因為本校人事回覆無收到相關訊息故維持六學期介聘申請)麻煩各位老
師先進、人事相關或是教評會.可以給予正確回覆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