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遣慰助金明年上路 私校老師最多可領6個月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20-04-11 20:51:18
遣慰助金明年上路 私校老師最多可領6個月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為健全私校教職員資遣制度,保障非自願性資遣者臨時生活,教育部明年元旦首度推動
「鼓勵私立學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制度,透過3成5經費補助,鼓勵私校加發教職員
資遣慰助金,以最高發給6個月最後在職薪資的標準,被資遣者最高約可領70萬元,如果
依照過去3學年各級私校資遣教職員情形估算,每學年受惠人數約170人。
 受少子化影響,部分私校恐被迫退場轉型,全臺灣共有5.2萬名私校教職員,預估5年後
恐有上萬名私校教職員被資遣,依現行制度沒有資遣費,教育部根據私立學校法訂定「鼓
勵私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推動原則」,政府補助35%經費,但純屬政策引導,不具強
制性。
 各級私校一直存在「假資遣」的問題,部分學校資遣教職員時,雖有加發優惠退離措施
,也要求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提供三個月以上帶職帶薪參加校外轉職輔導措施,但並非全面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依教育部私校資遣慰助金推動原則推估, 99年1月1
日以後在同一私校服務12年以上的教師,教授最高可領約70萬元、副教授60萬元、助理教
授54萬元、講師和高中以下學校老師約48萬元的資遣慰助金。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依私校退撫金由政府、學校及教師三方負擔比例,政府原
出資32.5%,但為鼓勵私校加發慰助金,提高政府負擔為35%,依前3年平均被資遣的私
校教師人數約170人估算,因此明年首年實施新制的預算編列約4千萬元支應。
 資遣慰助金按私校教職員2010年元旦以後退撫新制年資計給,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
未滿一年的年資依比例計給,並以最後在職薪資為標準,最高發給6個月資遣慰助金。另
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如已提供上述3個月以上校外轉職輔導措施者,得併入發給6個月慰
助金上限計算。
 但是,受資遣者如果是領有退休(職、伍)金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政務人員、軍職
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轉任者,以及遴聘年齡逾65歲之校長或專任教師(含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則需要排除。
https://www.ydn.com.tw/News/37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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