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近期修法,12歲以下學生將不再有法律處罰,
不再送少年監護所也不會上法庭,將直接送回學校,
那麼我想問各位正在教甄ing的老師,
若口試委員問:
1.假設有一天你新接任之學生在校外殺人及強暴,
面對這樣的學生,在不影響該生學習權益及人生自由情形下,
你將如何輔導他?
2.若其他同學從某些管道得知此學生之行為,
並以異樣眼光看待該生,你會作何處置?
3.若其他同學之家長得知,
並同樣異樣眼光看待,且由於你是新任教師,
因此家長認為你無法駕馭此學生而向你提出質疑,
你會如何回應或面對家長?
以上,相信支持此法案的教師應該能輕易解題,
你會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