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之銘言:
: 教育局要檢討的是
: 為什麼從幼稚園到高中
: 霸凌事件老是發生
: 是不是老師沒能力 或是看到選擇不管?
: 至少要通報雙方家長疑似可能吧
: 看到誰常常嗆誰 肢體碰觸誰的時候
: 就該予以嚴厲警告了
: 怎麼都等事後呢
: 不知道老師解決霸凌的sop是甚麼 還是只是靠老師的良心~'~
理論上是有SOP的,但實際面就看老師個人良心啊
有良心的開導阻止,做自己能做的事。
普通些的就當沒看到。沒良心的參一腳或帶頭霸凌
反正教評會和教育局相護到不能再相護了,這又不像性侵案那麼人神共憤。
怎麼樣都能繼續在學校裡好師我自為之。
不信的話,你可以看看這兩例
台中市西苑中學物理教師陳鴻明帶頭霸凌學生
造成學生重度憂鬱有自殺傾向。
被法院判刑成立,也被台中社會局因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公告姓名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786863/post
這聽來很嚴重的事,西苑中學的教評會處罰就是大過一支而已。
前板橋國中教師康銘仁、(現在台北市任教)生教組長洪駿曜
以管教名義叫學生監視班上一對小情侶
結果是班上學生罵小情侶為狗男女,女生還遭同學過肩摔,
在被同學霸凌下,女生還曾拿同學不要的藥品和水彩加在一起
做出要喝下去的動作。最後小情侶受不了壓力,一起跳樓死了。
一直到康銘仁離開板橋國中,到台北市任教為止。懲處是申誡1次
至今也沒有對小情侶家屬道歉,教育局官員還為康銘仁護航
說他是由奶奶帶大,怕自己會情緒激動說錯話,所以不過來喪禮道歉。
也因為師師相護到太誇張,所以教師法修正為涉及校園性侵、霸凌體罰、兒少事件等案件
教評會需增聘外部的專家、學者參與審議,至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代表人數,少於
委員總額2分之1為止。
效果會如何,就看將來的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