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育嬰假接行政part two

作者: dhfyes (麻吉)   2020-08-16 17:43:41
上篇文感謝大家指導我看懂法規
依請假規則九條二育嬰返回行政是有八條三的規定可以請假。
但我目前卡在八條三看不太懂
當年之休假日數依第一項規定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
這句話的意思,是要怎麼看比例呢?
之前擔任過行政的年資還是之前的年資還是現在擔任行政的時間才算(這樣是不是又是重
頭開始)
我家的人事說看不懂一直不給我假
我打電話去局裡又叫我去跟人事討論清楚
我好困擾啊啊啊
先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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