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0年9月25日
比照私校和勞退 軍公教退撫提繳免納稅
今年七月初,有媒體報導「同樣領月退 軍公教不用稅」之事,彷彿國家對軍公教的月退
休金特別優惠,但真實情況是軍公教在退撫的稅制上,不如一般勞工、私校教師。
軍公教退撫在稅制上不如一般勞工、私校教師的最主要關鍵點在於在職期間的提繳是否需
要納入所得計算。依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8
條的規定,私校教師每月依法分擔撥繳至退撫儲金的款項「不計入撥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而一般勞工於「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也有相同的規定,亦即依法撥繳至退休金帳
戶的費用是免稅的。然而,公教退撫並無此一規定,造成公教人員無法如同私校教師、一
般勞工享有退休撥繳款項免納所得稅的規定。
至於所謂「同樣領月退 軍公教不用稅」一說,根本就是假議題。因為按照財政部近幾年
的規定,退職所得免稅金額有78.1萬,等於月領在6萬5,083元以下的月退休金不必繳稅,
試問:按照我國的勞保、勞退制度,有哪一個勞工可以領到每月65,083的退休金?所以,所
謂勞工領月退要繳稅其實只是一句空話,因為幾乎沒有勞工可以每月領到65,083元的退休
金,所以勞工的月退休金也等於是免稅。反過來說,所謂的軍公教月退不用稅也是假的,
因為在年改後,能每月領到65,083元的軍公教已經是鳳毛麟角,以中小學教育人員來說,
幾乎沒有人能領到65,083元。因此所謂「月退免稅」根本就只是吃軍公教的豆腐,彷彿給
軍公教退休很大的好處,實際上卻只是空話。
因此,就退撫的稅制來看,私校教師、一般勞工幾乎是完全免納稅,但軍公教在職期間的
提繳費用卻仍然要計入所得課稅,就以一位年資超過25年的教師來說,每年依法提繳的金
額超過5萬,這5萬還要繳交六千多元的稅金(以稅率12%計算),這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
相較起來,等於是被扣了六千多元的薪資,是一項不公平的制度。
因此,全教總認為,退撫稅制應有一致性,軍公教的提撥應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一樣免
納稅,軍公教勞大家都一致,才不至於因為不同規範而造成社會的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