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十年後,會是如何呢?

作者: skyoun (skyoun)   2021-03-15 12:05:28
※ 引述《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之銘言:
: 這就是學校輔導的困境阿
: 現在只要有學生身分甚麼殺人越貨販毒的事情都是學校「輔導」
: 搞得好像輔導是甚麼靈丹妙藥一樣
當年鄭捷案,火速通過學校輔導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58
第10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置一人。
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
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
學校屬跨學制者,其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應依各學制規定分別設置。
然後.....法案通過後發現人力不足、資源不足,沒辦法瞬間擠出太多經費
所以教育部另外建立了「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80081006400-1071206
重點:116年開始,輔導教師人力預計進入大爆發時代
至於屆時落實與否.....
參考法案通過時的氣勢、後來執行時的困境,個人認為還是等到預計的日子再定論吧
: 退一萬步來說輔導確實能根治偏差行為好了
: 問題是你有沒有足夠的輔導人力來執行這件事情?
: 大家去查一下專輔人力配置你就會知道把一堆刑事案件等級的偏差行為丟回輔導室根本只
: 是在滿足「我有搞人本教育喔」的表象而已
(恕刪)_
輔導不是萬能的,一般來說「對被害者、主動尋求協助者比較有效果」,「對加害者、
被迫參與輔導活動者效果較差」,並且成功率有限、需要許多時間 (工作時間)。
如果A也輔導、B也輔導.....擴大輔導服務範圍的同時,沒有相應的人力與時間
結果可能就變成匆匆結案、效果嘿嘿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