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提到該生已經需要
學校也向教育局申請巡迴輔導老師跟教師助理,
另外也安排個管以及輔導老師,4個人力特別照顧他。
都這樣情緒有狀況的學生了
是應該讓所有任教老師知道嚴重性.....
我之前任教班有兩次經驗特別深刻的情緒障礙生
兩個都是 複合型
一個發作起來,他不會管你是老師還是學生
桌椅可以拿起來就砸人
偶爾會在該生書包 發現好幾把美工刀....
這個特殊生 是鄰近班級 以及同年級所有導師都知道的情況
在緊急時候 才能相互支援。
一個發作起來 則是跟你衝上高樓層要跳樓
消防隊已經來待命好幾次
這個個案 則已經全校皆知了
最後 也都是 申請專人看著他
課堂上任何活動他有興趣就參與
沒興趣也不要勉強他
畢竟衝突起來 老師最多就是得到輿論支持而已
至於提告後,除了賠償金外
總不可能法院判決 學生轉學吧!
拿自己健康換賠償金 太不划算了
但~ 多數時間都是情緒穩定狀態,
反正不要踩到他的地雷
大家都可以相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