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
自111年8月9日起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ntpc.edu.tw)【教育公告/自辦甄
選區】及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akhs.ntpc.edu.tw) ,自行以A4紙張格
式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填寫。下載報名表件計有 1、甄選簡章 2、報名表 3、簡歷自傳 4
、具結同意書 5、報考切結書。
二、甄選期程
本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倘前一次招考遇無人報名或報名未錄取時,即續辦
下一次招考,反之,如足額錄取,則不再繼續辦理下一次招考。各招甄選名額依前次甄選
錄取後餘額為準,請自行上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參閱相關訊息公告。
甄選
招次 線上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放榜日期 報到簽約日期
第3招 8月18日(四) 8月19日(五) 8月19日(18:00以後) 8月22日(9:00至10:00)
三、代理教師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甄選科目 別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代理性質 聘約時間
英文 高中 1 擇優增列 產假、育嬰 自111.8.27起至112.7.1止
地理 高中 1 擇優增列 懸缺 自111.8.27起至112.7.1止
地理 高中 1 擇優增列 延長病假 自111.8.27起至112.1.21或延長病假
老師提前復職前一日止
物理 高中 1 擇優增列 商借缺 自111.8.27起至112.7.1止或商借教師提
前歸建前一日止
家政 國中 1 擇優增列 懸缺 自111.8.27起至112.7.1止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
灣 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 (如於錄取後經察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以解聘)。
3.非退休教師、校長。(依新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補
充規定,學校不得聘用退休教師、校長為代理教師。)
(二)報名資格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3款規定如下
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其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各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各1份。
(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記錄證明。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
錄取資格或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五、報名方式及應繳驗證(表)件:
(一) 線上報名:填寫google表單(連結:https://reurl.cc/p1kA3Q),或掃QR code進行
線上報名。
(二)應繳驗證(表)件: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2.簡要自傳(如附件2)。
3.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欄位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應加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1份
)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各報考類組合格教師證書。(第1招需檢附)
6.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明。(第2招需檢附)
7.經歷證明文件(所有敘薪通知書、考核通知書、聘書及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8.具結同意書(如附件3)
9.報考切結書及申請加科登記相關證明(如附件4,需要才附)
10. 111學年新北市國中、高中職教師聯合甄試筆試成績單(第1招甄選需檢附)
11.退伍令或免服役相關證明文件。(男性請檢附)
(三)資料繳交:
請將簡章內所有須檢附資料列印、簽名後,依上述應繳驗證(表)件序排列後,進行掃描
及彙整成一個PDF檔案(命名:111-代理-03-報名學程-報考科別-姓名,如:111-代理-03-
國中-家政-方大同)在線上報名google表單中上傳。
(四) 報名費:免繳。
六、甄選方式
(一)本校採線上甄試,使用平台為 google meet,請應試者自備視訊及麥克風設備,並
於應試前檢查網路環境。
(二)各科目甄選方式說明如下:
1. 高中英文:
第1招: 採111學年新北市高中職教師聯合甄試筆試成績(佔40%)、口試(佔30%)、試教(
佔30%)。
第2招以後: 不辦理筆試,採口試(佔50%)、試教(佔50%)。
2. 高中地理、高中物理、國中家政:
本學期已非第1招,故3次甄選方式皆不辦理筆試,逕採口試(佔50%)、試教(佔50%)。
(三)口試: 每人時間10分鐘,以教育理念、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曾經服務績效及
未來
抱負等評定之。
(四)試教:每人時間10分鐘,採線上教學演示方式進行,試教內容以110學年度教材為
範
疇,請考生由下列範圍自行挑選試教課別 (如附表)。
甄選科目 部別 試教版本暨冊數或試教項目
英文 高中 龍騰出版社英文第一冊至第二冊
地理 高中 龍騰出版社地理第一冊
物理 高中 龍騰出版社選修物理II-力學二與熱學
家政 國中 翰林出版社國中綜合活動第三冊
(五)詳細線上甄選流程與時間,將於甄選前一天17:00後公告校網,並寄送至參加甄選
人員的電子信箱,應試者務必於報名表填寫手機與E-mail,以便各項相關事項之公告與聯
繫。如所留之手機與E-mail無法接收本校發送之相關公告與訊息,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錄取標準
(一)總成績達70分錄取標準者,依該科總成績高低分別錄取該科之甄選缺額為正式錄取人
員,餘依序酌列為備取人員。
(二)總成績相同時,依下列順序依序錄取:
1、試教成績最高者;2、口試成績最高者,若上述條件皆相同時由甄選委員會開會議決。
八、甄選錄取方式
(一)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本校甄選委員會得決議該科減額錄取或不予錄取。
(二)備取名額於甄選後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九、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一)錄取公告:請依放榜公告日期當日18:00後,自行至本校網站查詢。
(二)成績複查:各招甄選結束之次日上午8:30-9:00,親自電洽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僅加
總成績,不重新閱卷)。
十、報到簽約
經榜示錄取人員,請於表定報到簽約日9:00-10:00,攜帶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郵局存摺
、國民身分證正本、私章及照片電子檔至本校人事室辦理簽約手續。逾時未依規定辦理簽
約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待遇
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以學歷起支薪級核薪,職前年資不予
採記,代理期間不辦理提(改)敘。待遇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如未具代理
各該教育階段、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加給按八成支給。
十二、錄取人員應聘後,有義務接受學校安排協助行政、技藝教育帶隊或代理導師等職務
並配合學校需要接受國、高中部之配課。
十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於本校網站及新北市教
育資源網公告。
十四、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如有補充事項,則於本校網站及新北市教育資源網公告。
十五、洽詢電話:
甄選內容:22111743轉210、200(本校教務處)
報名資格:22111743轉810、811(本校人事室)
十六、申訴專線:22111743轉200、210;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簡章如有格式跑掉不清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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