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tting (就是我)
2023-01-19 12:28:26以下就所知道及查到的分享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11.08. 局考字第 0910036018 號書函
非因公出國人員辦理請假時,應否於假單上註明前往國家及出國原因(如觀光或探親)…
…等,以涉及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為賦予彈性,並兼顧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務之需要,各
機關得另訂補充規定,以為適用。
所以各縣市通常會有要求報備這件事,只是各校有無落實而已。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1105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年10月3日函文,基於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差勤管理係屬
機關內部管理事項,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
探親等),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於權責決定是否核假。
本校於111年10月6日收到上面新聞中所報導的公文
原文提及──
基於旨揭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
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
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
仍應依本總處前開109年3月17日函規定,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
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