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這幾天應該也有看到某國中同學科展引起討論...
這是那位同學的公開回應:
https://i.imgur.com/P5dIOLX.jpg
可是當中有一段說:
我的主要指導教授是另一位台大資工張老師,我非常感謝他的無私指導,但是在資料授權
、訓練機器,教授都是沒有特別協助的,而是每週線上和我討論書面資料和研究方法。從
小五到台大資訊系統訓練班上課後,教授便已有指導我的研究法,為我的學術基底打得非
常穩。然而中小學科展不能有校外指導老師(跨校指導不適用於大學),因此才沒有在指
導名單。
查了一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十二)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以1至2名為限,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
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實習教師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並獲主管機關許可教育計畫之列冊教學人員(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教學者
),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展作品指導教師。
那麼這種私底下找大學教授當不掛名的指導老師,是否合乎規定呢?
而且根據教育部明年的規定:
指導學生科展先上3小時學論課!「陳明通條款」中小學老師氣炸 教育部回應這麼說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656452
既然掛名的指導老師有學倫的責任,那麼不掛名的老師呢?
萬一實質指導的是不掛名的老師,但出現了學倫爭議,那是要掛名的老師背鍋嗎?
請問各位老師的看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