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112縣外教師介聘名單

作者: emotiontfm (吳阿光)   2023-05-18 22:21:07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離島教師,
或是曾經待在離島的教師?
今年調動有某個離島教師只有實質服務滿2年,
再借調5年,
然後縣外調動成功,
國教署同意採計她的借調年資,
犧牲孩子的受教權,
這5年讓她佔缺,也不能補新的正式教師,
只能艱難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幾招找代理教師
違反離島建設條例規定:
第 12-1 條
1.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
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2.前項所謂實際服務年限,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外,應扣除各項留職停薪年資
;以實際服務現職學校年資為限。
離島建設條例6年確實很久,
我也希望能夠將年限修改得更合乎人情,
但在法條尚未修改前,
當初考教甄的時候就知道有綁年資這件事,
當年度簡章清清楚楚規定
「應於該校實際服務滿6年,
始可提出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為什麼有人可以用借調這種方式規避,
國教署還可以同意!
大家都想回家,也面臨生育限制,
因此有的老師選擇重考,
有的老師每個週末奔波回去看孩子,
大家都秉持著教育良心,
好好陪離島的孩子6年才離開,
但之前很堅持離島年資,
連離島間調動都要重計年資的國教署,
居然因為有人後台強硬,大開方便之門!
從此之後,是否考上離島的教師都可以用這種方式,
連離島的土地都不需要踏上一步就可以調動,
這樣最後犧牲的是學生,
也違背了離島建設條例希望減少教師流動率、
增加離島師資穩定性的初衷。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3-05-19 19:30:00
其實眼紅可以明說,不用扯孩子的受教權當大旗犧牲孩子受教權的只會是怠政的學校行政 別什麼鬼問題都要抓個稻草人出來鞭
作者: supercilious (mnemonic)   2023-05-20 13:26:00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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