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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轉聲明】高雄市美濃區福安國小歷任家長會、教師會及教職員工聯合聲明
連署聲明書
我們是高雄市美濃區福安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及學校教職同仁。本校校長莊宗霖,自民國
104年起於本校任職,在校期間七年多,校內氣氛和諧、組織氣氛融洽,做事奉公守法、
戮力辦學,深得家長、地方人士及全體教職員認同與肯定。
自106年起,因察覺黃XX師於教學、及親師溝通上需要協助,因而陸續聘請國教輔導國
及校外專業人士入校輔導,直至109年方啟動不適任教師案,過程經教育局成立之專審會
輔導及調查,最後予以黃師解聘,其歷程皆依相關法令辦理。黃師於解聘案成立後,於
111年投訴至教育局校長職場霸凌,教育局竟調查屬實成立。
有關職場霸凌案我們尊重黃師個人成受,但本校全體教職同仁與家長會願意站出來力挺莊
宗霖校長。對此,我們對於校長因公辦理不適任教師案而造成此結果深感無奈與不解,現
願意站出來支持莊校長,期望各界能協助,勿讓莊校長因公辦理校務正常運作而遭懲處,
還予教育環境未來之希望與正義。
111年10月20日
連署簽名
家長會:
106-107年家長會長 陳文榮
108-109年家長會長 劉漢堂
110-111年家長會長 劉致誥
教師會長:鄧O嫈
學校同仁:蕭OO、黃OO、黃OO、童OO、陳OO、陳OO、吳OO、游OO、鍾O
O、黃OO、林OO、許OO、陳OO、陳OO、趙OO、賴OO
(福安國小為六班小校,全校大部分教職員都參與連署)
(P.S.:此聲明早於111年10月20日即連署完成,因顧慮當事人感受,所以沒有發布,但如
今事情揭露,對學校及校長不公允,所以請工會代為轉發,請外界給福安國小正面看待及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