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楊丞彧
3.完整新聞標題:
前教長吳清基轉任校長「任期逾11年」惹議 監院點名教育部檢討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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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擔任國立台灣教育大學系統首任總校長迄今逾11年。(資料照,記者吳
柏軒攝)
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擔任國立台灣教育大學系統首任總校長迄今逾11年,預定2026年卸任,
總任期長達14年,引起外界質疑。對於吳清基是否符合大學系統主席之資格尚有疑義,監
委調查後指出,教育部本應依法監督大學系統,至今卻仍在釐清主席資格,凸顯教育部過
去未確實審酌資料適法與妥適性,實非周延,且亦導致相關爭議,監察院要求教育部檢討
改進。
去年7月輿論批評吳清基退休後擔任多種職務,且久任台灣教育大學系統主席,並指訴教
育部長年忽視高階退休人員再任私校要職之「門神傳統」。監察委員葉大華、蘇麗瓊、蔡
崇義立案調查,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月12日審查通過本案調查報告。
監委表示,對於吳清基卸任後再任私校及人民團體等情形,經銓敘部、內政部及教育部說
明,因私立學校、人民團體及大學系統不屬於公務人員服務法所稱「營利事業」,且構成
要件須「離開前之職務與營利事業有直接相關者」,依現行機關解釋尚難認定違法。
對於吳清基自2012年起擔任台教大系統主席迄今達11年,已成為在任最久之大學系統校長
,引發相關質疑,監委表示,監察院過去也曾立案調查大學系統執行成效,對教育部提出
糾正。教育部直至去年9月修正「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下稱大學系統辦法),才
明確規範大學系統主席任期及其次數,任期現已明文規定最長為8年,未來教育部允應督
促落實執行。
然而,監察院調查發現,大學系統辦法自始規定「大學系統主席應由系統內學校之『現有
人員』兼任」,經清查發現,吳清基以A大學終身榮譽講座教授身分受聘於台教大系統,
結果A大學竟表示「難認定為學校現有人員」;此後,台教大系統改稱吳清基係以另一所
系統內B大學兼任教授身分獲聘,但教育部發現吳的兼任聘期並不完整,其是否符合大學
系統主席資格尚有疑義。
監委認為,教育部本應依法監督大學系統,至今卻仍在釐清大學系統主席資格一事,凸顯
教育部過去核准台教大系統主席人選時,未確實審酌系統所報資料的適法、妥適性,實非
周延,且亦導致大學系統相關爭議,要求教育部檢討改進。
另針對教育部高階主管人員退休後再任私校要職疑義,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在2018年7
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曾建立控管「高階主管人員退休再任私立學校名單」,當時計有17
人;其中,再任職務為「校長」有4人、副教授以上教師8人、助理教授3人、講座教授兼
校務顧問1人、會計主任1人。可見,教育部高階主管人員退休再任私立學校,多數非屬基
層職位。
然於2019年8月23日以後,教育部以「司法院釋字第782號解釋」為由,不再控管,改採不
鼓勵、設法降低之政策立場,並以增加聘用成本的三項措施因應。對此,監委表示,教育
部高階主管人員於離職後再赴私校任職,或許不必然違反旋轉門條款,但角色利益衝突可
能性仍在,且基於「防止退休再任人員從政府實際領受雙薪、影響新進或年輕教師工作機
會等涉及公共利益」之目的,教育部仍應正視處理高階主管人員退休再任私校要職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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