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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lanpa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國中女職員PO網指男師是「變態跟蹤狂」
時間: Wed Dec 20 15:38:37 2023
國中女職員PO網指男師是「變態跟蹤狂」 法官一查:她才是性騷犯
2023-12-20 13:5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某國民中學前劉姓女職員在FACEBOOK網頁指學校耿姓男公民教師是「變態跟蹤狂」被
訴,劉女辯,她沒有指名道姓,法官調查,該所國中只有一名耿姓教師,台北地院依誹謗罪
判劉女拘役30日。
劉女任職期間,與耿有怨隙,離職後,2022年12月15日以暱稱「ELSA」帳號在FACEBOOK「內
湖&松山&南港&汐止集團」社團張貼「8787,變態耿,不要一早誤人子弟啦!無所事事腦
袋只知道遠端入侵。該去心理諮商,吃藥了。」的貼文。
2022年12月18日,劉女再貼「XX區,XX國中公民老師,變態跟蹤狂。到處尾隨女子喔!女子
們要小心喔喔喔」,耿提告,劉女被起訴。
劉女坦承貼文,但辯稱沒有指名道姓,還說是耿因為愛慕她,才派畢業生尾隨她,她因不堪
其擾才會貼文,否認犯罪。
法院調查,劉女雖辯稱沒有指名道姓,但耿偵查中稱有被劉女性騷擾過,市政府有裁罰劉女
,耿認為劉女因為被懲處而挾怨報復,證述不假。
法官認為,劉女所述「變態耿」、「XX區XX國中公民老師」等文字,所指摘的對象為「耿姓
、XX區XX國中公民老師」,而耿說「XX國中僅有他一名耿姓之公民教師」,可證劉女的言論
就在指涉耿,認定她誹謗。
判決書說,劉女散布文字誹謗犯行,造成耿名譽受損,審酌劉女在網頁上公然指摘不實之事
,審酌劉女毀人名譽動機、目的、手段,考量她犯後態度,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
元,本案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7/765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