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CTWANT
2024-01-08 06:00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
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
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
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
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
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
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
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
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
》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
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
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
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
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
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
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
。
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
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
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
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
」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
「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
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
。」
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
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
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
,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
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
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
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
險丟到校園中。
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
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
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
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
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
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
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
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
,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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