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受害學生差點窒息 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24-01-08 08:53:50
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CTWANT
2024-01-08 06:00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
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
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
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
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
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
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
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
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
》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
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
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
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
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
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
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

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
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
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
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
」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
「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
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
。」
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
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
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
,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
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
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
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
險丟到校園中。
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
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
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
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
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
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
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
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
,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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