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校園攻擊「老師可出手阻止」!教育部最新規定曝 1情況免責
ETTODAY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新北市國三生遭同學攻擊致死事件引發全台關注。教育部今(2日)與22縣市代表開會研
商補強校安漏洞。會中提出三方案強化校園安全,包括外界最關心的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
,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也就是在教師保障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
為,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的身體等緊急為難狀況時,不予處罰,和國人進行自我防衛類似
。預計下周就會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與操作手冊及範本發給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即可
實施。
新北市國三生遭同學攻擊致死,引發各界批評聲浪。教團批評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對
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窒礙難行。教育部組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
事項」工作小組,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今天再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二次會議,擴大
邀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兒少人權團體及2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與會。
今天會中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
檢查操作手冊」及「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學校輔導個案學生」三大
議題交換意見,並由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結果。
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共有「維護教師管教權、保
障學生相關權益、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單位、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等四大重點。
潘文忠說明,在「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
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不予處罰。例如
在教室內發現學生攻擊另一名學生或老師遭到學生攻擊,這次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在
這種緊急狀況下,為避免師生受傷,老師可以將學生拉開或推開,可將學生推開,若學生
因此受傷,老師行為不與處罰,但若老師繼續攻擊學生,則已經超過自我防衛,仍會受到
處罰。
此外,在「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部分,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
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情形時,進行必要安
全檢查,且檢查時可以不必全程錄影。
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部分,為保障學生權益,並使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更加明確,
配合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手冊內容包含四大部分:校園安全檢查規範訂定說
明、校園安全檢查作業及流程、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及場所。
潘文忠表示,主要聚焦操作流程,分為前置作業、檢查前、檢查中及檢查後,製作校園安
全檢查流程圖及各級學校訂定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例,範例如「校園安全檢查學生權益說
明書」、「校園安全檢查錄影資料調閱申請書」、「校園安全檢查實施流程紀錄」等,將
提供各級學校參考運用。同時擬具教育部「(學校)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本,提供各校據
以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請各校結合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進行校園安全宣導,以強化各
校處理緊急校園安全事件應變能力。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02/26768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