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24-04-29 23:33:59小六男童課堂羞辱女老師 他和爸媽要一起賠3.5萬元
2024-04-29 11:44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臺北即時報導
一名臺北市某國小六年級男童在課堂上嘲笑女老師「妳被幹到了」,並引起其他同學起鬨
,女老師認為教師尊嚴被踐踏,心理受到重大打擊,提告要求男童及父母賠償20萬元,臺
北地方法院判男童及父母應連帶賠償3萬5000元,全案確定。
女老師提告主張,男童某日在教室當著全班近30名學生面前,公然汙辱她「妳被幹到了」
,嚴重侵害她的人格權、踐踏教師尊嚴,使她遭受重大打擊,而父母身為男童法定代理人
,應該負連帶賠償責任,提告請求賠償20萬元。
男童及父母則反駁,據當時其他學生和班導師的說法,事發時教室內情況混亂,部分學生
沒有聽到相關言詞,且雙方為師生關係,女老師事發後應以輔導、性別平等教育方式處理
,而不是直接起訴,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勘驗現場錄音檔案,可知女老師當時正在授課,其他學生聽聞男童說「妳被幹到了」
後立即大笑,女老師指責男童亂說不好聽的話,其他同學仍繼續起鬨,並稱「老師被射到
了」、「就是那個射精的」,過程中許多學生不斷大笑、喧譁。
法院認為,男童確實說出「妳被幹到了」,也被其他學生聽聞,甚至隨之起鬨、繼續用類
似詞語調侃女老師;男童當時已是國小高年級,並非對含有性暗示、貶抑女性的詞語意義
渾然不知,認定女老師名譽受有損害。
法院指出,男童所為不尊重女老師教學專業,用性羞辱方式當眾使女老師難堪,行為不當
,而父母未約束男童的在校言行,也有不妥之處,但審酌男童當時為國小六年級學生,衝
動控制能力未完全成熟,簡易庭一審判男童及父母應連帶賠償女老師3萬5000元。
女老師、男童及父母均提上訴,臺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酌定慰撫金金額並無不當,
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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