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錄取教保員後被通知更改聘期

作者: lerlerlin (樂樂)   2024-08-14 19:03:27
這幾年,家人總是在暑假準備某市立幼兒園定期契約教保員的招考,今年也不例外。
七月底時,家人歷經報名、考試、上榜、報到簽契約。
突然,在8/2這天,園長打來了一通電話,
說:學生數減少、妳是正取裡的最後一名,
「所以改聘妳半年。」
隔了一天,這所幼兒園,
又寄了一份半年聘的招考簡章給家人。
甄選簡章內,沒有明確寫出錄取後的分配,
公告甄選結果時,也只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我們將這件事,告知教育局後,
卻只收到
「我們已經告知園所不能這樣。」
「園長已經釋出很大的誠意要和妳重新簽約。」
欸,不是吧?
那我們第一次報考、上榜、簽約,是在開玩笑嗎?
A=教育局科員
我=原錄取教保員的我們
A:「如果妳們不去簽約,那妳們的訴求是什麼?」
A:「是覺得園長應該受懲罰嗎?」
我:「這是必要的吧?」
A:「那妳們希望她受到什麼懲罰?」
我:「這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吧?」
A:「沒關係,妳說說看。」
我:「調至市幼的其他分園,確保我的家人日後在這個分園不會被惡意對待。」
A:「這可能沒辦法,也太嚴重了。」
我:「那妳還要我說說看?」
我就問,考過代課的老師都懂,
我們每年要維護自己的工作是那麼的不容易。
為什麼市幼的園長擅自做的不當決定,不需懲戒?
如果要來討論比例原則,我們失去了一份工作,
園長、科員,妳們有嗎?
ps科員說,妳們現在是要陳情嗎?那就寫市政信箱,反正也是我要處理。
希望有比市政信箱更好的申訴管道,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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