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瑠公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作者: masterkeaton (草帽號)   2024-12-27 16:14:04
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壹、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貳、職稱: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參、甄選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
肆、待遇月薪: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每月
新台幣37,800元。
伍、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本校教務處侍親留職停薪幹事回職復薪(預計
至114年11月1日)前一日止(僱用期間若代理原因消失,代理人職務隨即停止,無條件解
除僱用,不得異議)。
陸、工作地點: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教務處(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

柒、公告方式及簡章:自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6日(星期一)止登載
於下列網站:
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二、 本校網站:https://www.lkjh.tp.edu.tw/。
捌、報名資格: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熟悉文書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玖、工作項目:教務處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壹拾、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於114年1月
6日中午12:00前親自送達或掛號寄達至本校人事室。(不以郵戳憑,逾時視同無效,不予
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幹事職務代理人)」。
一、甄選報名履歷表1份。
二、年資證明(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無者免附)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以上資料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以迴紋針固定於左上角,不合者恕不退件;
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五、符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時前在本校網站最新消
息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壹拾壹、甄試日期及方式:
甄試日期: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分,請於該日09:30~09:50分至本校
人事室報到;逾時視同缺考。
甄選方式:以面試為原則,必要時得進行電腦實作。
甄選結果: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甄選結束後一週內在本校網站公告。惟參
加甄選人員條件或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予從缺。
錄取人員應依規定日期辦理報到簽約並於到職後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
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候補期間3個月。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
聯絡方式:
一、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人事室」收。
二、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7261481轉600人事室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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