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教harrygp板主 這樣該給桶嗎?

作者: harrygp (煞不住!!!!!)   2009-09-12 00:03:15
恕刪修回文
: Q1: 雖說板規是板主訂下的規則。但應該所有人都遵守吧? 包含板主?
: (還是板主可以例外呢?)
板規是由板主公佈並執行遵守。來Tech_Job板發文或是觀文的網友,也必須要遵守。
: Q2:
: 十、亂板條款:
: 發表文章單篇被噓文累積10人以上
: 即使內文沒有違反板規
: 板主仍有權力刪除該文, 並送發文者進公海
: 往後板友發現亂板文請盡情噓文到讓板主看到"X"標記
:
: 備註:
: 即使文章被噓累積超過十人以上 不一定會被刪文送公海
: 板主仍有權力判斷是否為亂板性質 還是單純只是新手不懂規則
:
: 上述板規說明,被噓到10人以上會被板主刪文且入公海
: 但有若為新手不懂規則者,可免除其罰責
解釋上大至上無誤,但不要忽略"板主仍有權力判斷是否為亂板性質"故有以下幾點回覆
1. 是否是新手,可以從主觀的發言內容及客觀的速度、篇數、上站次數做判斷。
a. 若是在同一版發文超過4篇者,就不能當做他是新手。(這算是速度
b. 若是上站次數超過1000次者,就不能當做他是新手。
c. 若是累積發文超過30篇者,就不能當做他是新手。
2. 板主仍有權力判斷是否為亂板性質,這是一項能力與責任。是為了保護弱勢族群,避免
受到群眾爆力,而給予版主的權利義務及能力。若不當使用會造成不當觀感。但若沒有
這項權力,弱勢族群難以保護。
: 請問第 18240篇作者 是新手嗎? 若不是,是否該送入公海呢?
請問你所說的18240作者,是否是另外一個版主"松阪牛肉小子"呢?
文章內容,因為我觀看的時候只剩下修改後的文章。故不對沒有看的相關內容發言。但我
知道 1.他刪除的是噓文 2.目前文章是Luck狀態。
他是否要送入公海有以下看法:
1. 目前他的狀況如同身陷泥潦的長毛象,而某些網友如同手持長矛的獵人。雖然手上有水
桶劣退可當長牙,但是仍然敵不過大量的口誅筆伐。對於一些被他送入水通中的人,他
是相當的有力。但是現在的他應屬於弱勢。因為除了少數無聲人以外,現在的狀況,真
的會讓他感到孤立無援。但是他是否適用"需要保護的弱勢"所以判斷為不需要進入公海
呢?答案應該是不妥。
2. 若以他這個帳號以及他上BBS的經歷,他絕對不是一個新手。然而當一個公共板的版主,
我知道他是一個新手。所以我個人希望能多給他一些機會。
因此有以下的作法:
1. 此刻起到2009/9/16 AM0:00分以前,他還是保有新手板主的身分。之後期望他是能手。
期間-若版主有不適任狀況,請至組務申訴。
2. 之後若他有犯板規,希望各位網友檢舉之後請他自處。若有他有不適當的行為而不自
處。請各位置板務申訴。
3. 為了防止有人故意鬧版主,將由另外一位版主判斷,原文Luck。若經判斷是鬧版主者,
文劣退並公告後水桶三個月。
最後,我一直強調與相信,水桶劣退都只是小事情。重點是要把責任以及事實真相的釐清。
而本文中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跟我聯絡,我會斟酌後修改。
:
作者: kobekid (Granger神了)   2009-09-12 00:06:00
同意
作者: fyb (good)   2009-09-12 00:06:00
精華區都沒在整理 板主的職責是整理精華區的
作者: ukyo1024 (京)   2009-09-12 00:07:00
真相都被砍光修光了,如何釐清?您只看到眾板友的憤怒而已
作者: fyb (good)   2009-09-12 00:07:00
當板主的人不是來學習官威的 目前兩位板主都不及格
作者: shinest (你無法面對你的心)   2009-09-12 00:07:00
是Lock... XD
作者: ukyo1024 (京)   2009-09-12 00:08:00
您知道今天那篇解放水桶的公告原文嗎,噓到爆還修噓文
作者: shinest (你無法面對你的心)   2009-09-12 00:13:00
這篇文章我大致上同意 h大要保護k板主的想法我能理解但事實上 若要保護他 你就必須教會他 並負起連帶責任之後若再出問題 我也會希望h大負起同樣責任h大若同意的話 請在板上公開說明 或推本文?
作者: ukyo1024 (京)   2009-09-12 00:15:00
請問h大,以後若要砍文,是否應先備份到精華區?否則您所說的真相,永遠不會有出現的一天另外,若有人修掉噓文(含板主),是否應該有相對處罰?
作者: linlon (呼~~~收收心該衝了)   2009-09-12 00:17:00
廢話很多ㄟ 阿不去要求那些小白一直要版主這樣那樣 = =
作者: shinest (你無法面對你的心)   2009-09-12 00:19:00
這樣要求哪裡不合理? 可否列舉?
作者: ilovejade   2009-09-12 00:36:00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09-09-12 00:41:00
板上出現用嗆聲的方式執行板規讓人很不舒服 ~_~"
作者: wxyz666 (vff )   2009-09-12 00:50:00
身為公共板的版主~其行為應該攤在陽光下~而不是做一些偷雞行為~刪自己被噓的文,再發一篇不能回文的公告= ="
作者: tsukiyomi (南柯一夢)   2009-09-12 01:00:00
不是不能回文的公告,他是被噓了之後修掉噓文,然後在鎖文章防止繼續被噓
作者: shaffer (planet)   2009-09-12 01:01:00
目前關鍵是k版主的心態…一天不改正這問題就會一直存在
作者: takearest   2009-09-12 01:07:00
若是真有刪修噓文的行為,那就犯了PTT的大忌
作者: IDEO (ideo)   2009-09-12 02:43:00
現在是有人耍官威的問題,就是語氣讓大家看了不爽吧
作者: WTFingG   2009-09-12 03:07:00
事情搞得天怒人怨,k版主到現在也還是不肯為自己行為認錯k你知道h一直在幫你擦屁股嗎?結果你只在推文推個"同意"?就算你對h版主有交待了,那請問你對版友有表示任何歉意嗎?我從來就不知道ptt的版會有所謂"新手版主"這個職位要當版主就要有正確的心態,犯了錯肯道歉大家還願意原諒結果從頭到尾連一點歉意都沒有…
作者: kobekid (Granger神了)   2009-09-12 03:12:00
我願意向各位板友道歉,我不該參雜個人太多的情緒我不該耍官威的,這些板友指責的部分我願意道歉其實我也是想捍衛正義,我承認這部分我做得太偏了正義如果參雜個人情緒,那就不是正義我承認我的語氣還需要改進,這點我向各位板友道歉我只求大家原諒我,這幾天對其他板友語氣不好
作者: AntiNIKE (刁刃刀)   2009-09-12 07:10:00
版主功能類似法官 處理事情不能參雜太多個人情緒發文公告盡量避免用"我"或自我意識強烈的字眼多看看八掛版的公告吧 八卦版的版主發公告的非常嚴謹的
作者: missbaby   2009-09-12 08:41:00
我先捅你一刀在道歉可以嗎
作者: badsam   2009-09-12 08:52:00
當版主是整理精華區的
作者: Beastawad   2009-09-13 20:11:00
我覺得等你學會管文章再來管 在這之前先打其他雜吧...
作者: post01   2009-11-11 04:46:00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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