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享一個前公司的情況
前公司的單位算是在做試量產,
之前兩三年的學長試量產階段第一筆通常是三個禮拜到一個月(產線非自己獨有),
後來經過大家努力漸漸提升到固定三個禮拜內搞定,甚至兩個禮拜多做完
(所謂的努力也不過是貼更多人去現場做)
後來的主管覺得你們三個禮拜都做得完,就要求兩個禮拜,甚至一直要求更快,
直到最後最快的一筆是一個禮拜就出樣品給客戶測試。
但這些是靠什麼努力堆來的?
工程師放著在辦公室該做的事情不做,幾乎24小時輪班在現場幫忙(才三個工程師),
甚至假日待在公司40小時,
一切只為了"如果搶不到單,前面的努力就白費了"這句話,
這種情況不加班,有可能嗎?
有些工作不是效率好就可以比較快下班...而是效率好就要做更多事情...
因為你五小時做得完,老闆就會再丟多三小時甚至好幾天份的工作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