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howl (小梅)
2012-08-12 16:31:22和下屬意見不合,主管竟然拿菜刀在辦公室追逐,監視器錄下誇張的場面,還好其他員
工制止,才阻止怒氣,另一名在科技公司任職的員工也指控,才工作不到1個月就被解雇
,詢問老闆理由,執行長竟然在電話裡痛罵三字經,對話內容被錄下來,勞工局表示,現
行法律已經沒有「試用期」,不管先前是否有簽下合約,都不具法律效用,雇主一旦解雇
員工,就得付資遣費,如果碰到這類的職場暴力,也可以提出申訴。
投訴人:「衝進去,發現前門沒鎖,他從辦公室跑出來了。」
意見不合,彬彬有禮的主管突然抓狂,手拿菜刀,衝進員工辦公室,就是一陣亂揮,在監
視器看不到的地方,3人拉著上司,有人忙著報警,才阻止悲劇發生。投訴人:「他萬一
哪一天,抓狂亂砍怎麼辦。」
上班賺錢,生命卻遭受威脅,還有某科技公司的離職員工,控訴被老闆無故解雇,因為只
工作1個月,在試用期內,還拿不到遣散費,離職單上頭寫著,無法滿足工作需求,不適
任,連先生想要答案要不到。
電話錄音:「你說你會打電話給我,等我不行嗎,我需要跟你講是不是,我覺得為什麼離
職這樣子,覺得很無辜這樣子,要什麼理由,叫你離職需要理由嗎,叫你滾蛋要理由嗎?
」
遭到控訴的科技公司執行長表示,對方電話中先語帶威脅,工作態度,也有問題。科技公
司執行長:「他的情緒比較激動,而且優越感很深,不適合團隊工作。」
儘管不適任,但勞工局表示,現在勞基法沒有「試用期」,若是公司以此解雇員工,得付
資遣費,工作滿1年,要付1/2個月的薪資,連先生,上班1個月,依法可領到1/24個月的
遣散費,若碰上職場暴力,也可向勞工基準科申訴,辛苦賺錢,也得顧及自己權利及生命
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獨家-試用期-違法-遭解雇可要求資遣費-110512098.html
作者: furuuchi (宅心邪王) 2012-08-12 16:42:00
算了吧, 勞工局這個廢物, 每天發業配新聞, 表示一堆的,
作者: furuuchi (宅心邪王) 2012-08-12 16:43:00
我現在就問, 台北捷運公司, 新進人員有三個月試用期,
作者:
Gratzel (Michael Gratzel)
2012-08-12 16:44:00聽說GG也有三個月試用期?
作者: furuuchi (宅心邪王) 2012-08-12 16:44:00
你敢不敢去處理? 你想不想去處理? 你要不要去處理?
作者:
manlike ( )
2012-08-12 16:46:00拿菜刀砍人已經有觸犯刑法了,抓去關吧
三個月被資遣,也拿不了多少,1年資歷只有0.5個月
作者:
Cger (海洋~~)
2012-08-12 17:00:00中鋼也有三個月適用期,國營都帶頭違法了,民營的會鳥?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2-08-12 17:02:00拿不了多少也是錢..
作者: xiang (小天天) 2012-08-12 17:03:00
鴻海有六個月試用期
作者:
ksxo (aa)
2012-08-12 17:10:00原來資遣費這麼少 1/24個月也不過是1~2k而已 這樣也要省?
作者:
b6byc (oopp)
2012-08-12 17:20:00上樑不正下樑歪...
作者: dinway (......) 2012-08-12 17:45:00
這樣應該是那個經理不適任吧 怎麼沒有被資遣
作者: dinway (......) 2012-08-12 17:46:00
喔 是主管 文章沒有寫職稱
作者: aspim (生命是一種期許) 2012-08-12 21:09:00
2K也要省 這個....
作者: s1an (vul3m4) 2012-08-12 22:51:00
勞工局是說你只要開上班 被資遣就要依法給資遣費
作者: bsb0639 2012-08-13 13:40:00
未滿三個月被資遣 好像會留記錄 很多公司看到就不會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