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K 2012-09-09 19:24:04http://www.nownews.com/2012/09/07/545-2852335.htm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初因為裙子穿的太短,遭到任職公司開除的「短裙女」趙欣禾,因不滿公司以「不符
公司形象」為由遭到解雇,加上當時媒合的104人力銀行也未出面替他爭取權益,憤而向
法院提告求償。法院一審判決趙女勝訴,104需賠償趙女4.5個月薪水約33萬;二審卻出現
大逆轉,法院認定雙方契約屬「特定工作契約」,派遣工契約即告終止,改判趙女敗訴。
台科大電機系畢業的趙欣禾,擁有修長美腿和窈窕身材,平日穿著火辣,還曾參加SUPER
GIRL網路票選美女活動。前年12月經104人力銀行媒介,派遣到微軟擔任行政管理的工作
。當時與104簽下勞動契約協議,派遣時間到去年6月底,但趙女僅到職1個多月,微軟竟
告知她不再雇用,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終止契約。
趙欣禾追問遭台灣微軟解僱原因,竟是「服裝不專業、裙子太短,不符微軟形象」。事後
雙方曾經進行勞資爭議協調,但雙方並無達成共識,趙女一狀告上法院,指控台灣微軟資
遣理由不符。台灣微軟則是宣稱須另行應徵專職人員,才不繼續聘用趙女,與穿著打扮無
關;104在協調時也曾提供趙女其他工作機會,但趙女堅持月薪不得少於7萬元,並非104
不願安排。
台北地院認為,依照勞基法規定,104以「任務改變,無其他職缺」為由提前將她資遣已
屬不合法,且趙女工作性質並不特殊,且仍有其他職缺可安排,104與趙女的雇傭關係仍
存在,判處104敗訴,應判賠4個多月薪水共33萬多元給趙女。但案件上訴到二審,結果卻
出現大逆轉,認定雙方契約屬於「固定期性特定工作契約」,派遣終止契約就告終止,因
此改判趙女敗訴。
作者:
bervis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2-09-09 19:31:00118小妹
Yes, 正職基本上都年薪150以上,所以這合理!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2-09-09 19:53:00爽是一回事,進不進得去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bbbing (無)
2012-09-09 20:16:00進去之後在搞什麼鬼又是下一回事
作者: ufoon (屌) 2012-09-09 21:23:00
好屌
作者:
aaagang (我...)
2012-09-10 08:12:00我六萬就好了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2-09-10 09:36:00一堆人只看到"女","月薪七萬"就開始酸,殊不知二審這種判例出現將來受害的是所有約聘甚至正職勞工....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2-09-10 09:39:00將來約聘公司隨便找個理由火掉員工時,人力仲介就可以援例叫你自己想辦法
作者:
atengo (atengo)
2012-09-10 21:40:00她32歲了,也算名校出身,年資起碼好幾年,又不是剛畢業的
作者: lave70 2012-09-10 21:43:00
輕熟女?
作者: metaphysic (多情應笑我) 2012-09-11 00:45:00
演藝圈會比較適合她 鬧上新聞 以後誰敢用她
作者:
ken1325 (優質水瓶男)
2012-09-11 13:24:00請問裡面的工程師薪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