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wsc (這就是人性阿)》之銘言:
: 高雄市
: 101年第2季高雄市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公布名單
: 27 嘉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我幾年前就在以上這家公司待過,不過我作了不到3個月就離職了
這家公司喜歡亂扣薪水。我先說明一下如果我說的是事實,那就不構成所謂「妨害名譽」,
以下列舉幾項我所知道的事實
一、新進保全人員工作第一年每個月要扣300元訓練費。
根據嘉賀保全公司王超鴻經理表示:保全業法第10-2條 保全業僱用保全人員應施予一週以
上之職前專業訓練;對現職保全人員每個月應施予四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但是問題來了,有很多保全員工作第一年,一整個月上不到一堂課,你沒有看錯!根本連
一堂課都沒上到!但是每個月訓練費300元照扣不誤!等於第一年就被以不實名目扣掉3600
元!
二、剛上班第一個月就從你的薪水扣服裝費,大概是800元吧。但是公司規定是:工作滿
一年,服裝不必收費。也就是說依公司規定工作滿一年,服裝費800元應全額退還。
我有一位朋友施先生,他在嘉賀保全工作至少長達兩年,但是嘉賀保全卻連一塊錢都沒有
退還,你沒有看錯,是連一塊錢都不退還!這位施先生有向公司經理反映,經理向施先生
表示會將這件事交由財務部門處理,可是後來施先生卻一直等不到那筆800元的退款。
嘉賀保全公司對員工扣款都完全按照規定,一塊錢也沒有少扣,但是按照規定要退款的
作業卻不斷拖延,甚至置之不理!
施先生在忍無可忍之下,向高雄市勞工局投訴來進行調解,所以我看到這家公司也在名單
上一點都不意外。
三、這是我自己被公司亂扣薪水的部份。我在拿到薪資明細單之後看到上面寫著「其他扣
款1000元」,剛開始看到並不明白為什麼要扣這一千元,就一個不清不楚的名目一次就扣
掉我一千元!
我也為了這件事跟施先生一起上勞工局去調解,第一次開調解會時,公司經理一開始口氣
非常的差,用很不耐煩的口氣問我們:阿你們是為了什麼事要來勞工局投訴我們?
我在會議上拿出公司開出來的薪資單,上面白紙黑字的寫著「其他扣款:1000元」
,公司經理看到之後當場啞口無言。隔了十幾天再開第二次調解會,公司經理用很親切的
口氣對我們這些離職員工噓寒問暖,並且帶了財務部主管過來,財務部主管親手拿出支票
簿,開立本來就應該要退還給我的一千多元的現金支票。我才答應跟公司當場和解。
以上我說寫的字字句句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而且還都是可受社會公評之事,所以我才寫
出來讓大家知道事實的真相。
當年我只作了不到三個月,就被嘉賀保全公司扣了一千多元!包括其他扣款跟訓練費。
那些像施先生在這家公司年資長達一年以上者,光訓練費就被扣了3600元,如果加上
應該退費卻沒有退費的服裝費800元,又再加上一些莫名其妙的其他扣款之類的,則一年下
來被公司扣掉的不當扣款則至少5000元!
請各位網友在找工作時一定要謹慎!不要被騙!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