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午安
今天剛收到一間當初面試時覺得還不錯公司的錄取通知
一開始跟主管在談時最低與期望薪資我是都寫45K
自己也以為全部都是底薪
而今天看到時發現薪資的結構是底薪39.2K
其餘的是靠加給稱上去...
因此我想請問一下有人有在決定到公司報到之前成功談高底薪的經驗嗎?
然後該如何講會比較好?
之前有先在其他地方服過研替然後上個月剛役滿,之前的底薪就是全薪41K
以這部分來跟新公司提恰當嗎?
我是覺得這間公司不錯也蠻想進去的
因此有點擔心會不會問了之後錄取資格會被取消....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