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擠火車 二工程師猥褻女生一年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鄧桂芬/新北市報導】
2012.10.30 04:41 am
桃園一名高中女生搭火車上學時,一年內被兩名工程師猥褻、性侵六次,她因害怕不敢當
場制止,甚至有次同時被兩人猥褻;去年底少女第六度遭侵害,她不再隱忍,淚眼告訴其
他乘客「我被摸了!救救我!」才順利抓到人。
涉案之一的工程師梁芳榮事後向少女道歉並賠八萬元和解,板橋地院昨將梁依強制猥褻罪
判刑一年,緩刑四年,服一百廿小時義務勞務。另一工程師游紘旭涉嫌用手指撫摸少女下
體的猥褻行為構成性侵,被檢方起訴求刑五年半,法院仍在審理。
新北市家暴中心主任吳淑芳說,婦女在公眾場合碰到色狼,常隱忍不報,讓對方「得寸進
尺」,她鼓勵被害人要「勇於求救」。鐵路警察局樹林派出所建議民眾遇性騷擾,可當場
用手機拍下嫌犯面容,讓警方比對並建檔抓狼。
據查,被害的十七歲女高中生每天上午從桃園火車站搭車到北市上課,前年十一月先被游
紘旭(四十歲)盯上,趁車上通勤人潮擁擠,貼近女高中生身邊伸手猥褻。
少女不敢求救,游又再同月猥褻被害人;隔月六日,游第三度伸狼爪時,竟然摸到梁芳榮
(卅九歲)的手,少女雖同時遭兩人猥褻,仍不敢出聲喝斥,只能抱胸並猛踩兩男,但仍
無法阻止。
少女回家後向阿姨哭訴,並在日記上寫下「我又遇到變態了」,阿姨為了抓色狼,隔天上
午陪被害人搭火車,梁芳榮伸手猥褻時,少女趕緊發簡訊給阿姨求助,當場抓到梁,但游
紘旭從此消失一年。
去年十一月廿二日,游紘旭又在區間車猥褻少女,這次少女不再隱忍,向身旁女乘客求救
,總算抓到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