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0925313803 (阿環)》之銘言:
: 最近面試過了
: 應徵職稱:助理工程師
: 但是薪水部份我總覺得怪怪的
: 剛開始試用期3個月 25K
: 試用期過了轉到大夜班 2030-0830 (非輪班)
: 做五休二
: 薪水25K+5K(夜班津貼)
: 學歷私大學士 通勤上班約1.5HR
: 這樣的薪水到底合不合理?
幫你分析一下
做5休2,一週工作時數60h
一個月工作時數 = 240h
剩下的2天就不計較了
月薪3萬=時薪125
說真的 7-11的大夜班都不只這個價錢了
還要通勤1.5h
可能你從你家出來過個馬路就有2.3家7-11
你還能賺到1.5h的休息時間
如果不是沒有這份工作會餓死的話,我完全找不到接受這種薪資的理由
何只不合理,都快沒天良了
夜班工程師,如果沒有38000以上的話,完全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