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為什麼原po是怪會計制度 而不會去質疑為什麼股東不肯發30%給員工?
: 這才是根本的問題吧....
: 讓那以前員工可以領到的15% 變成進到外資股東的口袋
這才是需要去討論
我想你搞錯原因了,不是外資不發給員工,公司股價跟淨利與EPS有正相關,
舉例來說,
今天台GG假如EPS10元,市場給她一個合理股價100元,公司發放現金股利5元
就照你說的公司發放30%給員工,那股東不就只剩3.5元,
你可以說股東能領股利也是靠員工創照出來的績效,說的很正確。
但是重點在於股東花了一百元買股票,會有一百元的股價是因為EPS為10元。
換算一下殖利率(先不討論股價漲跌)由原本的5%變成3.5%。
今天費用化後,30%先發給員工,公司只賺EPS7元,此時公司的和合股價應該落在70元
公司發放現金股利3.5元,此時的殖利率為5%。
問題出在那些原始股東,股價高低對他們影響很大,她們的股票成本只有十元。
外資怎麼會去跟員工計較,記較的是那些大老闆,他們還是可以費用化,
但費用化後公司的股價就會下降,如果不費用化對小股東來說真的是虧大了。
要怪去怪那些無良老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