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ini (沒有靈魂的擁抱)》之銘言:
: 三個月前歡天喜地的加入一個公法人機構
: 那時候人資說有三個月試用期
: 我心想~沒關係,反正就努力表現就是了
: 三個月後,我也順利的通過測驗
: 然後隔了一天
: 主管叫我進去他辦公室
: 講了三分鐘左右的廢話~
: 我直接問他: 是不是試用期結束後不留我?
: 他點點頭
: 然後就開始解釋為何不留我的原因
: 1. 我的薪水太高
: 2. 我的表現跟大學畢業生一樣
: 3. 與他期待有落差
: 薪水的部分,他說他已經找到一個人大約低我10K/月
: 大學畢業生部分....說來慚愧~因為這地方沒有專案的話就是一直看書及標準
: 所以我相信看書的差異~其實碩士跟學士不會差別太大
: 期待有落差的部分~這裡還蠻弔詭的
: 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調整自己~適應這環境,主管說第三個月生產力跟他期待接近了
: 但是前兩個月很可惜就浪費了~因為前兩個月,否決我後面的表現,而且會是持續性的
: 感覺很奇怪.....感覺就是想要多些理由
: 這樣被弄~我實在越想越不爽!!!
: 因為要來這邊我推掉了某金融及外商的offer
: 然後現在是用我薪水太高把我火掉!
: 我跟自己說~在離職前,我一定要跟相關單位申訴!!!!
: 也不能讓你太爽的過著~~~
: 請問有相關的法條可以適用於我的狀況的嗎??
: 感覺這公法人~我弄去立委那邊~
因為已經找到替代的人,個人建議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先跟主管討論, 目前正在
找工作, 雙方討論一個離職的時間點, 如果主管硬要你離開, 那你就說我要
非自願性離職。 主管不喜歡你, 而你的重要性又不大, 待下去也是一種
折磨, 現在是接近年底, 也是打考績的時候, 公司想要 fire you, 又不給
錢, 那有這種事情。 你去投訴可是你工作不到四個月, 也領不到多少錢, 而且
還蠻耗時的, 趕緊找下一份工作, 順便公佈這間公司, 不要讓下一個求職
者受騙, 這是你目前應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