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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12年12月6日電)
根據呈遞給美國法院的一份協議,依照全球專利權戰爭和解協議的部分內容,宏達電
(2498) 將每季付給蘋果公司(Apple Inc.US-AAPL)權利金。
根據由雙方簽名、昨天遞交的專利授權與和解協議擬定版本,宏達電支付金額以銷售
量為依據,支付時間則是每季結束後的45天。
這兩家公司11月11日簽訂10年授權契約,使得蔓延全球並威脅出貨的專利侵權訴訟落
幕。
根據這份143頁的協議,宏達電旗下使用蘋果專利的手機機種,可以在兩種權利金付
費方式當中選擇其一。至於權利金金額與支付選擇方式則在文件中遭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