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Style (獨特風格)》之銘言:
: 寫這篇是因為最近換工作的心得..
: 因為近日換工作,所以投很多104
: 面試發覺到一件事情,現在工作幾乎都責任制,上班都沒加班費
: 這可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 但是在3-4年前個人在找工作的時候,責任制卻沒有那麼普遍
: 才短短幾年就惡化成這樣
: 現在除現場外,只要掛"工程師"就是責任制
完全不同意你這種以偏概全的說法
明明六點準時下班的工程師很多
應該是說,滿街都是可以準時下班,加班有加班費的工作
你是嫌薪水低不想做? 還是你對於工程師有熱情? 我是看不出來你有熱情啦
推文把百萬年薪視為理所當然更是可笑
大多數準時下班的上班族,還不都是月領四五萬
年終1~2個月,年薪六七十萬,一路領到四十歲
現在整個版剛畢業三四年的...嗯....小屁孩吧,憑什麼要百萬年薪還要準時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