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1325:不要講 12/29 00:46
→ lucas01:連話術都不會的kid,沒人要請 12/29 00:46
→ Qmeja:可是我是進去才四個月的菜鳥 不這樣講變成是我不穩定 QQ 12/29 00:48
推 dakkk:如果是上新聞的 不實說也會被看出來 考量一下狀況答案不一定 12/29 00:48
推 dakkk:如果是我 我不會明說 大概就是說想換環境 不衝突 12/29 00:52
推 xxxx41:那我更不懂了..只有四個月的資歷,說出來能幹麻 12/29 01:17
→ dakkk:同意 四個月不寫沒人知 12/29 01:20
推 batman2005:不講有勞保洩底啊 12/29 01:20
看了這篇文章有點難過,因為回文的人幾乎都是回不要說,
最近我們隔壁製造部也有個設備四二輪剛認識的朋友被lay off,
原因是試用期的考核沒過(試用期甚至是不合法的)。
我最難過的是那位朋友問我這段工作經驗要不要講時,
我也跟他說,最好不要提,這就是lucas01大大講的話術。
考核的時候直屬主管是有過的,只是再上一階的主管,
考量公司營運狀態或者是個人的喜好性或者其他,
就隨便找幾個問題刁難他,然後說他考核不過。
原本考核不過的當天就請人事告知他做到今天,
後來好像直屬主管求情就延到月底(多少因為行為都不合勞基法也不敢硬來)。
那個朋友跟我說當天我就找了好幾篇blog關於試用期不合規定,
以及lay out必須要有正當理由的文章寄給他(當然裡面也有勞委會的申訴電話)。
但是那位朋友最終還是簽了自願離職單後開始要找新工作了。
就算他申訴了,公司還是有一堆方法可以整他(即使這些方法都不合法),
申訴成功了,本薪不高+年資淺的根本資遣費沒拿多少,生活還是得過下去。
我只能說一下不著邊際的話來安慰他,但對他一點幫助也沒有。
說實在話,台灣工作環境最惡劣的是沒有人站在勞工這邊,
你打了申訴電話,電話那頭的人也是資方的人,
明明公司經營不佳被lay off還得要當作是自己的汙點不能提,真的是很慘。
希望發文的原PO能順利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