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dfrick (frick)
2013-03-01 01:34:10※ 引述《edfrick (frick)》之銘言:
: 小弟現任於一間小公司當RD
: 工作經驗約1年
: 小弟我於年後週一對部門主管提出辭呈
: 想當於主管一定劈哩啪啦的說一大堆有的沒有的
: 然後認為我在逃避責任
: 但我還是堅決的說我於3月7號要離職
: 但當提出這之後~完全跟我想像的差好多
: 主管感覺跟沒聽到似的
: 如平常一般繼續丟案子給你做
: 繼續看技術paper做報告
: 雖然小弟我看這位主管已經不爽很久了
: 但想說好聚好散也就忍下來了
: 不過最近真的有點受不瞭!!
: 想知道說在其他公司提辭呈後也是這樣繼續做平常該做的事情嗎??
: 還是說應該開始進行交接的工作??
說真的~我是很想擺爛
每天工作到晚上九點~真不是一個要離職的人該做的事情吧!!
可能他找不到人跟我交接他得必須自己來才再凹我吧!!
看來大家也都這樣認為不需要這樣認下去了!!
發mail給主管跟HR,時間到就走人,要交接再約時間.
作者:
Push5F (帳號已賣)
2013-03-01 01:38:00發mail : 主管.Hr. cc: 勞委會.站外私人信箱 XD
作者:
Push5F (帳號已賣)
2013-03-01 01:39:00然後平常心工作
作者: baiya 2013-03-01 02:32:00
有加班費加減賺,沒加班費你加心酸的嗎,早點下班找新工作吧
誇張的公司制度從PE>PE+OP>PE>PE+OP快瘋了
沒交惡就別擺爛 但穩時走吧 趁這段時間做自己該做的事
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吧~事情還是要做,但準時下班吃香腸
作者: foxkid (只有冰與雪) 2013-03-01 13:01:00
認真做才是正確的事情
作者: kksword (阿k) 2013-03-01 21:09:00
時間到準時走人..都要離職了你還管他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