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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有六十一年歷史的圓山飯店,遭員工抗議是「血汗飯
店」!
圓山飯店工會昨日抗議資方更改勞動條件、剝削員工,有員工上班十六小時卻沒給加班費
,更因人力不足導致員工常無法放假,甚至有員工已經十幾年無法回家吃團圓飯。工會強
調,若資方沒給滿意安排,下一步打算發動全台罷工。
圓山:加班改為補休
圓山大飯店工會理事長張舉成表示,圓山飯店在七十八年曾跟工會簽約,只要員工在國定
假日或例假日上班,就能領二倍薪水,但圓山飯店九十七年之後,取消給加班費,改為補
假時數。
人力少 員工補不到假
勞動條件沒有過去好,但工作量卻大增,張舉成舉例,圓山飯店常接待大批中客團,飯店
人力不足,無法放假,遇到工作忙不完還要銷假上班,累積補假是常見情況;有飯店清潔
工上班時間長達十六個小時,超過勞基法規定十四個小時上限,但資方還是不發加班費。
有資深員工表示:「年夜飯是飯店最忙時段,已經十幾年沒吃過團圓飯了。」
圓山飯店則表示,圓山工作人員平均工作年資高居全國五星級飯店第一,去年難得轉虧為
盈,但因立法院預算中心及董事會要求飯店必須持續降低人事成本,因此檢討七十八年時
訂的團體協約,將加班費改為補假,飯店為永續經營,必須做出一些改革。
圓山公關經理陳愷璜回應,目前就是依照勞基法,排班制員工假日上班不需發給加班費,
但可以在其他天安排補休。
陳愷璜並表示,去年每位圓山飯店員工可領二.五個月年終獎金、○.一到○.五個月年
資酬勞金、三萬四千元激勵金、二百到三百元春節上班紅包、三千元春節紅包、每年二百
元年資加給,員工福利比同業優渥。
但張舉成回應表示,基層員工平均月薪才二.五萬元左右,加上加班費大減,員工勞動條
件明顯變差,圓山近來又花大錢進行整修,耗資費用超過營業所得,要求資方落實團體契
約、總經理應由內部升遷、董事會應有勞工代表、退休準備金要存入台灣銀行帳號,並要
求撤換董事長等。
圓山飯店人員表示,對於工會仍不滿意的部分,勞資雙方會再繼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