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揪團辭職 還可以揪團做更多有破壞力的事情
揪團討回加班費 揪團要求補發獎金
揪團寫主管大字報貼滿整間公司的公布欄(前提是內容沒有法律上的疑慮)
揪團到總經理前面踢爆該主管所有對公司有害的事情
另外 灑冥紙其實不算恐嚇罪 許多判例都說冥紙屬於詛咒不屬於恐嚇
這就是工運圈為什麼這麼喜歡幫人辦喪事
人數有超過三十人還可以揪團組工會
反正都要走了 看你們的恨有多深再決定要做到什麼程度吧
※ 引述《TaiwanNation (加油)》之銘言:
: 大家有遇過這種事情嗎
: 不爽主管 所以就揪團辭職
: 尤其是夜班那種總辭
: 更故意的是在最需要人的時候辭
: 不給辭就大家一起連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