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其他職缺的陳述還蠻無言的
"本工作錄取之後,需要以派遣方式試用三至六個月,如果試用成功,才會正式錄用。
此為本公司行之有年的制度,同仁於轉為正式員工時,會依照試用期表現,重新敘薪。"
三到六個月後還要再談薪水,這樣月薪沒保障,年薪也沒保障,感覺凹很大...
※ 引述《TIC05 (悠閒過生活)》之銘言:
: http://ppt.cc/QqaY <-職缺來源(我就不備份了)
: 我自己總結幾項
: 1. 需要有美國人般的英文能力(還特別標註不可以有台灣腔!)
: 2. 需具備下列證照(沒註明要全部都要,應該是其中一項就好?)
: 國際專案管理師PMP 、助理國際專案管理師CAPM 、中華專案管理師CPMP
: IPMA Level C,Project Manager 、IPMA Level D,Project Associate
: 研發專案管理師認證
: 3. 要能隨時出差(一年累積時間三個月以下)
: 4. 要能在美國開車(我覺得這個算簡單)
: 其他就請客位看官自己看囉
: 有沒有強者要去面試的?回來跟大家說一下這樣的條件薪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