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好
小弟近日開始找工作,新鮮人一枚
日前面試過一家去年剛上櫃公司
當時HR告知我所填寫的 最低薪資 是符合公司合理範圍
但後來來電口頭告知實際薪資後,是近3000NTD低於所填寫的數字
並且最晚下週一要回覆要不要接受這工作,似乎有點急...
要的話才處理後面主管跟上面的簽呈,然後會寄紙本OFFER到家裡,
不然會浪費資源。
一聽到小弟回覆有點遲緩,就問我說 不可接受的原因是啥麼...她想聽一下
我跟他說薪資除外,另外就是還有等待另一家公司。
結果她馬上急轉直下,要我在接電話當天傍晚5:30pm她下班前回電是否要去。
已經是把我逼到懸涯邊去...
所以,若下次遇到相同狀況,我該怎處理好呢???
畢竟,真正拿到紙本offer才是有憑有據的實際內容,以及公司所要求員工的細節
所以,下次能真正拿到紙本offer後才作最終決定嗎????
如果拿了...之後又不報到....
這樣就會開始在業界黑了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