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所示
現在待業中
上一份工作未滿三個月
請問各位在找下一份工作時是否該將這份經歷寫入履歷表
謝謝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13-09-02 15:40:00試用期未結束 我不會寫進去
作者: jk47tai 2013-09-02 16:29:00
都沒寫那需要交離職證明。勞健保那個沒關係,正常hr不應該會看到前公司的投保資料
作者: papa3 (papa3) 2013-09-02 17:54:00
等你都offer拿到手 去上班了 公司知道有差嗎?
謝謝各位的建議 現在就是卡在去面試時面試官問你這段時
作者:
GYchuan (凸Q皿Q凸)
2013-09-02 21:05:00"在準備國考"
作者: kuaimouse 2013-09-02 21:41:00
講準備國考只會更慘 人家會以為你把它的工作當跳板
講去補習班之類的?如果英文夠好可以說學英文 也可以掰已經會的技能說有再去補習班看看能不能學到什麼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