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和妳差不多
研替時被裁員
退伍後第一間公司跟本是退休生活= =
一個"星期"寫不到200行的c code
然後參加研討會~有人拉我要去他們公司工作
說他們公司總經理很有願景想要做新的東西
跳槽後總經理也說他是一個逐夢人
但一進去後發現都在接政府的案子 和 幫離職的人擦屁股
三個月後總經理夢醒了就把我們二人FIRE....
(後來我才知道公司是覺得我薪水太高 某個工作10年UP的人薪水才43K)
結果現在工作要重找Orz
這二個工作跟本是污點啊XD
※ 引述《su35 (謠指部-指揮官)》之銘言:
: 我月初在剛離開舊公司 到新公司工作
: 那工作其實原本就是在台灣工作
: 寫生產線的測試程式 加上產品的韌體(反正就是有關程式的全包了)
: 結果在第三次面試跟我講 那工作還是需要人去大陸產線
: 所以前三個月在台灣的薪資是N 去大陸後是N+M
: 結果一去傻眼 跟我講要延後去大陸 可能要在台灣待很久
: 我把情形跟以前同事跟我的同學講 大家都覺得 我是被騙去
: 用大陸的薪資把我拐去
: 也害我放棄另一家薪資分紅不錯的公司
: 我現在想要離職 也有公司打電話要我去面試
: 請問一下 我去面試時 該怎麼講我到目前這家公司的情形
: 可以直接跳過不講嗎 可是我的離職證明跟 健保轉出要怎麼辦
: 到時候一看就知道怪怪的
: 我同事跟我同學都叫我不要講 講了會扣分
: 所以想請教一下 要怎麼樣才能夠"合法"跳過去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