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是不是我太草莓 ??

作者: upo ( )   2013-10-19 15:55:08
: 老板不是你的父母,沒有義務照顧你的起居和感受。我要是你老板,會覺得你做事不積
: 極,太依賴別人。小心眼,太計較。
: 遇事應該向前,主動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退后,讓別人來為你安排。
: 與其怨天尤人,還不如主動去面對,要不就換公司。
想借這個標題順便問問
在前公司工作時曾遇到一件事情
當時的我選擇自行吸收
我原本在新竹工作,非家鄉
所以需要租屋,並且已簽一年約
結果約莫半年後
老闆希望我到台北某個TEAM去一陣子(因為有人離職,專案需要人力)
期限大概是三個月到半年不一定
當時的我,新竹的房子勢必要退租了
但因為與房東違約,押金必須被扣
這樣的情況,員工是否也只能自行吸收?
作者: Fw190D9 (D9)   0000-00-00 00:00:00
一般租約提早搬離只需要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不是押金被扣
作者: Fw190D9 (D9)   0000-00-00 00:00:00
之前我有一次提早搬離, 房東跟我嗆說一毛押金都不對, 結果契約上面明明就寫只須賠償一個月租金, 最後房東還是乖乖還
作者: bbbing (無)   0000-00-00 00:00:00
通常扣押金就是直接用押金賠違約金的意思
作者: Ratucao (理性的吐槽)   0000-00-00 00:00:00
老闆要你去支援就應該準備你住的地方 至於新竹的房子要不
作者: Ratucao (理性的吐槽)   0000-00-00 00:00:00
要續租倒是可有可無 反正是原本就該有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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