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案若真的有蓄意違法的事證,就報上得知高雄市政府傾向停工半年
個人覺得停工半年不是件好事,對經濟以及該公司員工影響頗大
但不停工又無以對業者造成嚇阻,建議若現階段廢水處理設備可以正常運作
且放流水符合標準,應該讓該工廠持續運作
但這段期間該廠的營運獲利要全部用來賠償政府及農民等相關單位
且該罰的還是要罰
這樣不會對產業的上下游造成斷料的衝擊,員工也能夠繼續上班
貨也能正常出,但公司賺不到錢,等於是做白工
強制停工可能會影響許多員工的生計(可能會搞大量解僱這種玩法)
畢竟目前喊出來的是停工半年
任何公司都不太可能養一群人半年不做事
把員工強迫調到其他廠區,等於是變相的要逼員工自己離職
這種方法更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