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ejun (歌德人)
2014-01-05 19:24:46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越來越不認同台灣老大的經營理念
目前準備在過年後離職,原因當然是想領完年終獎金
但由於公司是外資在台成立的新公司,一切都在草創初期
台灣老大最近講公司都還沒有營收,發年終獎金好像怪怪的
問題是
當初面試時,老大有說年終規定就是兩個月
不會多也不會少
當初簽約時合約有載明年終兩個月 (跟月薪不同條)
請問這樣是不是違背合約內容(違法)
謝謝各位~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4-01-05 19:39:00有著名就一定要發 因為是合約內保障薪資感覺就是在試探XD
作者:
faway ( )
2014-01-05 20:25:00Offer上有,卻沒發的話告上去看看
作者: imafox (天殺的狐狸) 2014-01-05 21:37:00
台灣勞工真可憐,在米國一定會鬧上新聞
作者:
aagg00 (aagg00)
2014-01-06 00:08:00沒發真的可以上法院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1-06 00:21:00就試探啊,如果你們是勞工就發,沒反應的奴隸當然不用照顧
作者:
wartwo (wartwo)
2014-01-06 01:46:00那個老大是想把你們的年終都坑了,然後當作績效發給自己。既然合約有記載,國外總公司一定有記錄。又不是花他的錢,
作者:
wartwo (wartwo)
2014-01-06 01:47:00幹嗎做這種讓大家對他不爽的事,一定是想吞到自己的口袋。趕快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