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有幸拿到A公司的offer,也有收到紙本同意書,同意書的內容大概是寫
"本人 xm3vul3h06 願意去A公司當研替",但並無毀約會怎樣的處罰條款,所以我當下研
判這張同意書應該只具有道德約束力?(還是簽了其實我就不能走了...?)
但因為有回寄的時間限制,所以縱使B公司還在等通知,我還是先把同意書回寄了。
然後今天內政部又放消息說啥 "役男線上報名作業於1/15(星期三)09:00開始受理申請"
其實我看不太懂啦,這就是媒合嗎?(公司和替代役做配對的動作?)
公司今天也開始要求我們要上公司網站登錄履歷資料要做"內部認用流程"
(不知道跟內政部有啥關係)
說真的我比較想去B公司(感覺上的機會不小啦),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鄉民我該怎麼做 Orz
我怕時間拖拖拖,沒交資料A公司就直接把我刪掉了,最後B也滑鐵盧沒上。
哥就要去當海陸了 ˊ_>ˋ
還請各位高手指導 謝謝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