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退伍後的十個月陸續換了四間公司
最短是待幾天,最長是五個月左右
然後第五間公司好不容易待了近一年
接下來的第六間公司就很穩定的待了近六年
而現在也陸續在找新工作
履歷的工作經歷方面我也只寫了最後的兩個工作
因為前面的四間公司,換工作的頻率太高了,怕被問東問西的
今天
有一家已面試完的部門主管打給我並通知我錄取了(當然有告訴我薪資的部分)
然後問我報到意願,若ok就會開始跑offer的流程(我是回答有意願報到)
過沒多久該家的HR就打過來了
問了我說為什麼退伍後的十個月經歷是空白的
我是回答說:因為退伍後想先休息,所以沒很積極的找工作
然後HR回我說:我只是想確定那段期間是否有工作而已
我不太清楚為什麼HR要這樣向我確認
雖然我也知道查投保紀錄就會知道
但應該沒有HR會閒到去查所有的投保紀錄,頂多是查前一家的吧!
各位大大,不知道我這樣隱瞞工作經歷是否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