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美國念碩士,預計五月畢業。
美國這邊在半個月前已經開始找工作,也陸續收到一些電話面試跟感謝函
目前計劃畢業後待到七月底,若美國方面工作沒有進展就打算回台灣了。
前幾天也登錄完104的各項資料,並試著投一兩間台灣公司(一間美商一間港商),
但可能因為我到職日期寫8/1 或者是我有表明我人還在美國,兩間都直接收到感謝信。
所以讓我有點遲疑要不要繼續找台灣這邊的工作,還是待在美國這段期間就專心找美國的工作就好
當然我了解公司根本不會願意為了一個根本不在台灣,而且也可能會跑票的人留職缺。
但我還是希望留點退路,也希望一回台灣就開始工作而不是待業。
想請問各位會建議我繼續丟台灣的履歷嗎?